1.目的
提供本公司产品在进料检验时的判定标准,以达到公司的品质要求,并能符合客户的品质需求。
2.范围
本公司所有锂电池均适用。
3.检验条件
4.名词定义
4.1 CR:制品凡具有危害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安全之缺失。
4.2 MA:制品单位使用性能不能达到预期之目的或显著的减低其实用性质的缺点。
4.3 MI:实际上不影响制品的使用目的之缺点。
5.所使用的仪器和工具:
5.1电池综合测试仪
5.2游标卡尺
6.抽样计划与允收水准
6.1来料以抽验方式,采用GB2828.1-2003 LEVEL II正常单次抽验计划,进行随机抽样.
(除电气性能测试按规定抽样外)
6.2允收水准(AQL)为:CR=0.01,MAJ=0.4,MIN=1.0
7.检验要求/标准:
检验项目 | 缺陷名称 | 故障描述 | 故障分类 | |||
CRI | MAJ | MIN | ||||
外包装 | 货品检验单不符 | 货品检验单项目不全或错误 | √ | |||
外箱损伤、破损 | 外箱严重破损,实物外露、洒落 | √ | ||||
外箱轻微受损 | √ | |||||
出货检验报告不符 | 无出货检验报告或报告填写不全、错误 | √ | ||||
外观 | 划伤 | 表面因碰擦产生的刮花等现象 | √ | |||
模印 | 由于注塑成型过程中产生的印痕 | √ | ||||
色点、污点、 凸点/凹点 | 电池中间鼓起的变形2%-10% | √ | ||||
电池中间鼓起的变形﹥10% | √ | |||||
表面破损/划伤/脱油>1mm、缺少标志或标志不符 | √ | |||||
外表有积液、触点有锈蚀、锁扣过紧或过松 | √ | |||||
表面脏污,标志不清晰 | √ | |||||
色差 | 与样板颜色之间的偏差(标贴纸、电池端子) | √ | ||||
极性 | 正负极性标反 | √ | ||||
堆油 | 表面喷涂不良、造成的油漆堆积 | √ | ||||
焊点 | 焊点光亮无毛刺、无多余焊锡丝/珠/渣,焊点牢固可靠 | √ | ||||
输入与输出点 | 输出或输入点/线/头在正常挤压外壳或插拨线头时松动, 开裂, 变形等异常 | √ | ||||
电池端子 | 电池端子氧化、发黑、划伤、有脏污导致外观不良或整机实配微跌掉电 | √ | ||||
功能 | 尺寸 | 是否符合规格书要求(长、宽、高、端子下陷深度) | ||||
电池装入配套的手机和充电器,出现过紧和过松 | √ | |||||
内阻 | 用电池测试仪测量来料内阻≤150mΩ | √ | ||||
电压 | 来料电压是否在此范围内;3.85v≤V≤4.0v | √ | ||||
过载电流 | 用电池测试仪测量过载电流应在2A≤I≤6A范围内 | √ | ||||
充电 | 电池装入配套的手机和充电器是否能正常充电 | √ | ||||
电芯标记 | 拆开1-2PCS来料,电芯上没有生产厂商标识的 | √ | ||||
带电量要求 | 我司要求电池在来料检验时需要充电,电量在标称容量的60%以上。IQC每批抽取2PCS进行放电测试,记录其放电容量,不能达要求。 | √ | ||||
容量测试 | 充满电后,放置1小时,以1C放电至电池电压为2.75V,要求放电时间≥55分钟;或以0.2C放电至电池电压为2.75V,放电时间<300min | √ |
可靠性 测试 | 低压保护 | 电池经容量测试后继续放电至保护电路启动,要求保护启动电压<2.2V | √ | |||
短路保护 | 电池充满电后,用线径为约1.5mm电阻<50m欧的铜导线短接其正负极1小时,再将正负极断开,瞬时充电后用电压表测量电源端电压,电源端电压不能恢复 | √ | ||||
耐过充 | 抽取5pcs,正常充满电后,用7.4V电压,输出电流为2C的外接电源进行连续充电8小时,电池应启动保护功能;如果电池、变形、爆炸,漏液、冒烟、起火、焊点断、松动, 表面温度超过150℃ | √ | ||||
跌落测试 | 充满电后,放置30分钟,从1 米高自由跌落到18-20mm厚的木板上,每面一次共6次;出现无输出电压、爆炸、起火、冒烟、漏液 | √ | ||||
耐过放 | 抽取5pcs,在环境温度下,以0.2C放电至过放电保护电压后,外接30欧负载放电24H,如果电池、变形、爆炸,漏液、冒烟、起火、焊点断、松动 | √ | ||||
高温测试 | 将电池放置在70℃的高温箱中4H,取出后恒温放置2H,电池应能正常充、放电;如果电池出现变形、鼓包、漏液、爆炸、贴纸变色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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