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 GA/T 1733-2020
标准名称: 便携式警用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通用技术要求
发布日期: 2020-07-10
实施日期: 2020-10-01
主管部门: 公安部
归口单位: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GA/T 1733-2020规定了便携式警用装备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要求
包装要求
运输要求
贮存要求
主要适用于:
执法记录仪电池
警用对讲机电池
单兵作战终端电池
警务手持设备电池
便携式侦查设备电池
警用无人机电池
特种通信设备电池
其他行业类似产品也可参考执行。
要求:
电池或电池组实际容量不得低于额定容量。
这是验证厂家标称容量真实性的重要指标。
要求:
放电容量不得低于初始容量的90%。
用于验证高倍率工况下的输出能力。
65℃±2℃
容量保持率≥95%
50℃±2℃
容量保持率≥95%
55℃±2℃
容量保持率≥95%
40℃±2℃
容量保持率≥95%
-30℃
放电容量≥60%
-20℃
放电容量≥70%
-10℃
放电容量≥80%
同时要求:
低温充电后常温放电容量≥95%。
容量保持率:
≥97%
容量保持率:
≥95%
适用于长期待机警用设备。
| 项目 | 要求 |
|---|---|
| 电芯 | ≥500次 |
| 电池组 | ≥400次 |
| 项目 | 要求 |
|---|---|
| 电芯 | ≥400次 |
| 电池组 | ≥300次 |
多串多并电池组:
初始容量一致性误差:
≤2%
对于军警装备而言,一致性直接影响可靠性和安全性。
GA/T 1733直接引用:
主要包括:
过充测试
过放测试
外部短路测试
热滥用测试
挤压测试
跌落测试
强制放电测试
要求试验过程中不得发生:
起火
爆炸
严重泄漏
破裂
跌落高度:
2米
跌落高度:
1.5米
要求:
试验过程中及试验后不得出现:
起火
爆炸
漏液
泄气
破裂
该要求明显高于普通消费电子产品。
要求:
电池或电池组浸入NaCl盐水溶液后:
不得出现:
起火
爆炸
破裂
用于模拟暴雨、落水、复杂执法环境。
标准规定:
适用于:
新产品定型
设计变更
工艺变更
停产后恢复生产
周期性检验
每批产品均需执行。
检验项目覆盖:
外观
容量
电压
保护功能
标识
安全性能
对于以下产品:
单兵作战电池
军警机器人电池
警用无人机电池
警用巡逻车电池
战术通信设备电池
特种侦察设备电池
设计时通常需要同时满足:
GA/T 1733-2020
GB 31241
UN38.3
IEC 62133
GJB 150(军工项目)
MIL-STD-810(出口军警项目)
对于浩博电池和东莞浩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这类特种锂电池PACK企业,如果开发:
警用机器人电池
单兵装备电池
军用通信电池
无人作战平台电池
军警巡逻无人车电池
建议在PACK设计阶段同步满足:
2米跌落要求
盐水浸泡要求
-30℃低温工作要求
65℃高温工作要求
容量一致性≤2%
GB31241安全要求
UN38.3运输要求
这样更容易进入公安、武警、军工及特种装备供应链体系。